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4.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党校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6.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7.领导本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